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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私人安置房买卖条件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沈阳房产买卖律师  Tags: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私人安置房买卖条件

 田静律师沈阳房产买卖律师,现执业于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拆迁得来的,他们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安置房转让是必须在取得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才能进行,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如果过户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其他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性质,买卖的时候不需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私人安置房买卖条件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一

  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为,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二

  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指中心城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按政府优惠政策在市区范围内购买的住房。保障性住房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性住房;、;政府补贴购房;等标记。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三

  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买卖、继承、赠与、抵押、抵债、变更性质等处分住房产权行为。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市区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五

  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政府有按原价格回购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六

  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七

  买保障型住房未满5年,购房人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回购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安置房买卖具备条件内容八

  购买保障型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出让方应将超出原购买价格的差价收益的50%上交政府。交纳差价收益后,受让的住房为一般存量住房。差价收益为本次住房转让的交易价格减去原购买住房时的价格。住房转让交易价格应当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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